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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决定(稿)》
加入时间:2023-01-03 09:29 访问量:2623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2022年12月30日下午,顺德区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决定(稿)》(下称《决定》)。
《决定》共4个部分16条。
第一部分是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指导实干。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凝聚全区上下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第二部分是坚定不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调要把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顺德各项工作。
第三部分是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强调要全力打造最友好的制造业强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高品质现代魅力之城,着力写好以水兴城文章,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和谐顺德。
第四部分是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向深入。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具备领导顺德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厉行力戒虚功、勤俭节约务实干事的优良作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顺德区委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决定》起草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吸纳前期10个方面29个专题调研成果,具有“三个突出”:突出政治性、思想性;突出战略性、前瞻性;突出针对性、实践性。
《决定》明确了顺德下一步贯彻落实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引领全区上下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力推动顺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市、全省前列,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