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顺德信息> 政务信息 >再揽国字号荣誉 顺德区获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再揽国字号荣誉 顺德区获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加入时间:2023-01-06 08:45    访问量:2336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新年伊始,顺德迎来了一条重大喜讯,在近日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佛山市顺德区获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2021年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于2022年11月28日发文,决定对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名单中,广东省有2个地区上榜,“佛山市顺德区”是其中之一,也是全市唯一;此外,在59个上榜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中,也有来自佛山市的项目:“彻底放、智慧管、优化服”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顺德区委、区政府一直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放管服”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与此同时,顺德区通过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完善制度体系保障,从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通过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通过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通过健全的监督制约体系,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中央依法治国办表示,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示范创建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将获得示范命名作为新的奋斗起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上一条: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将于1月11日召开

下一条:乐从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返回】【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