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洲会展专项扶持政策有新变化,支持更多优质展会落户
加入时间:2023-09-07 08:58 访问量:765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近日,新修订的《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三龙湾科技城)促进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发展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正式实施,将整合全市会展资源,努力打造全国工业会展第一品牌,推动潭洲会展做强做优做大,借展招商、以展促产、以展兴城。
《扶持办法》支持在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潭洲会展”)举办符合佛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展览项目和会议项目,相关主办机构可以按照《扶持办法》规定申请扶持资金。对展览的扶持聚焦于展览规模、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项目落户、本地展览项目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三方面;对会议的扶持聚焦于高质量会议和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认证会议。
展览项目方面:展览面积为1个馆的展览项目,单届补助20万元;展览面积不少于2个馆的展览项目,单届每个馆补助25万元;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项目从外市移至潭洲会展举办,且连续举办两届的,于第二届一次性补助20万元;在潭洲会展举办的展览项目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条件的展览项目,当届可叠加申请补助,单届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项目落户、本地展览项目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认证两项补助不得叠加申请。
扶持专业会议项目要求是在潭洲会展举办的符合佛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会议。
高质量会议方面,参会人数300人以上的专业会议:由国际性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国家级科研学术机构或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主办的,单个会议项目补助20万元;由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省级科研学术机构或上市企业、广东省100强企业主办的,单个会议项目补助10万元。
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认证会议方面,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范围的会议,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在展览举办期间由主办或承办机构组织多个会议的,只能申报一个会议项目。每个会议项目只能按照上述其中一类主办资质进行申报。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扶持办法》有效期为三年,将支持更多优质展会落户潭洲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