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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区域限制 “市域通办”法律援助申请更便民

加入时间:2023-09-19 08:49    访问量:999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为方便市民申请法律援助,顺德区法律援助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于2022年初起深化“区镇通办”,实施“市域通办”。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办理了十七宗“市域通办”案件。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市域通办”相关规定,只要纠纷发生在佛山市域,即使顺德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受理管辖权,顺德市民都可根据最便利原则选择向区法律援助处或镇(街)司法所(法援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再由区法律援助处根据“市域通办”制度协助转交申请材料至市内有受理管辖权的法援机构。

  2022年6月1日,顺德区伦教街道司法所(法援站)成功受理了佛山市首宗“市域通办”法律援助申请。王某等人均系王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因王某某已亡故,王某等人希望获得法律援助的帮助,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确认王某某与佛山某公司的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该案件应由南海区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管辖,按照法律援助法的管辖规定,应由南海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王某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但王某等人居住顺德区伦教街道,前往南海费时费力,所以就近来到伦教街道司法所(法援站)咨询。

  伦教街道司法所(法援站)工作人员根据来访人的陈述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了来访人所述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根据“市域通办”工作机制,工作站告知来访人不需到南海,可以选择现场申请法律援助,由顺德区法律援助机构将申请材料转交至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即可。当日,在伦教街道司法所(法援站)的指导下,王某等人现场完成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6月7日(即3个工作日后),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对顺德移交的这宗法援申请完成审批,指派了律师进入办理环节。

  到目前为止,顺德区法援处已经办理了十七宗“市域通办”案件。结合“区镇通办”,打造更贴近群众、更便利群众的“市域通办”,打破了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实现“就近办”,大大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是顺德区法律援助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的新举措。

  

   法律援助的形式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到哪里可以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1. 可以拨打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24小时热线12348,或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掌上12348”,或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行法律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2. 可以到顺德区法律援助处(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1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进行法律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咨询电话:0757-22835966。

  3. 可以到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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