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时间:2023-10-26 09:40 访问量:554 信息来源: 顺德城市网
随着今年“双十一”临近,不少电商平台已经陆续推出商品预售,商家们纷纷对自家产品进行促销预热。
个别不法商家却对销量、用户评价等数据动起了“歪脑筋”,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等。
顺德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相关案件66宗。
顺德市场监管部门到电商企业进行检查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以下违法行为较为典型常见,特进行曝光,请各电商企业自觉守法经营,不要怀着侥幸心理以“刷单”赚取好评等数据。
■通过“寄空包裹”完成虚假交易
通过“寄空包裹”的方式刷单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刷单手段,即“物流刷单”。一些不法分子控制着多个兜售快递空包的网站,贩卖大量的快递单号。这些快递单号或通过快递物流平台空转,或通过线下物流渠道“寄空包”,为不法商家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
典型案例
顺德某家具店商家将需“刷单”的产品信息发给“刷单手”,由“刷单手”负责产品的下单及提供虚假的物流单号。
收到“刷单手”提供的虚假物流单号后,商家则在平台上传相关订单物流,实际并不进行商品发货,而是由“刷单手”后续完成订单的签收,从而完成了一单“不发货”的虚假交易。
■通过“拍A发B”提升好评量
以寄送小额赠品、礼品代替下单商品,形成“拍A发B”的交易模式,从表面上看接近正常购物行为,但却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隐蔽性。
典型案例
顺德某企业通过“拍A发B”的形式吸引“刷单手”参与刷单,即“刷单手”拍下该企业网上店铺的产品,但实际发货的商品并非“刷单手”下单的产品,而是其他的一些小礼品。
待物流到达后,该企业则要求“刷单手”确认订单并给予好评,同时还将本金和佣金返还给“刷单手”。
通过“好评送礼”的方式,提升店铺好评数量,对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改变商品的实际销售状况。
对此,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上述两个案例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要求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如各位街坊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