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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通报9月至10月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情况

加入时间:2023-11-14 08:45    访问量:993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11月10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通报了今年9月至10月开展的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情况。据悉,有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因阻拦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被通报批评。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将被扣除诚信分。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要求各业主委员会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自查自纠,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各物业服务企业也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业主诉求做到有人接、有回应、有落实,确保各项物业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违规一:阻拦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今年9月至10月,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会同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有关物业管理小区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防范物业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物业小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品质、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情况、业主委员会日常履职情况等几方面。

  经检查发现,容桂街道晖胜尚轩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存在乱作为的情况。该业委会不同意或以小区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业主在地下停车场产权车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为由阻拦业主安装充电桩,与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相违背。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业主委员会禁止行为清单》第7-1条,住建部门对晖胜尚轩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上述行为予以通报处理。

  另外,佛山市顺德区振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恶意阻拦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情况,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引起多名业主群诉,经住建部门约谈后,仍然拒绝整改,影响恶劣,与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相违背。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3-4《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第12条的规定,拟对企业诚信扣20分。

  

  违规二:未主动承担消防设施维修责任

  

  经调查发现,大良街道岭岚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存在不作为的情况。该小区于2021年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根据物业服务方案显示,该物业服务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把消防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资金一次性转入岭岚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账户。但迄今为止,岭岚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未落实主体责任,未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消防设施开展维修,漠视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小区业主反馈后仍然置之不管、不作为。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业主委员会禁止行为清单》第2-2、5-3条,对岭岚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上述行为予以通报处理。

  佛山市顺德区浩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没有主动将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向业主公示的情况,只向业主委员会报备,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应主动承担企业责任,对此予以提醒。

  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存在未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消防栓巡检记录缺失等情况。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3-4《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第11、44点,拟对企业诚信扣5分。

  

  违规三: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影响小区和谐

  

  经调查发现,北滘镇尚悦名都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在业主委员会主任辞职后,该业主委员会一直未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经北滘镇人民政府督促后仍未整改,不利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业主委员会禁止行为清单》第2-2条,对尚悦名都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上述行为予以通报处理。

  乐从镇雅居乐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也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在2023年9月发起了业主大会表决事项,在投票审核通过后,未将《投票公告》在小区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此外,近期在小区业主群中有市民以微信名“乐从雅居乐业委会”的名义发布未加盖乐从雅居乐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信息,该条信息存在偏向性、诱导性,引导业主投票,为此已引起了部分业主的投诉。而乐从雅居乐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未能在第一时间对业主群中发布的信息进行回应,不利于小区和谐稳定发展,违反《乐从雅居乐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存在不作为的情况。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业主委员会禁止行为清单》第5-3条,对乐从雅居乐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上述行为予以通报处理。

  

  违规四:以停水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

  

  经调查发现,佛山市顺德区顺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停止供水的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的情况,将物业服务费与水费捆绑,经住建部门约谈后已落实整改。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3-4《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第25条的规定,拟对企业诚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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