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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8月起将实行实名制销售

加入时间:2024-07-22 16:34    访问量:486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近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出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顺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将实行实名制销售。居民用户须凭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
  新规定从销售环节上加强瓶装燃气安全管理,要求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依法实行“实名制销售”,单位用户凭本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凭本人身份证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并运用信息化系统严格做好销售实名登记,应如实登记购气用户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用气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建立用户档案,购气用户应积极配合。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未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单位用户或未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居民用户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
  对未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经营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严处。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燃气发展和监管科工作人员梁戈扬介绍,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实名制销售,是执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的措施,将进一步压缩“黑气”的生存空间。实名制有利于管理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并加大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市民安全用上“放心气”。
  “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市民的理解和大力支持!”梁戈扬呼吁市民用户共同做好这项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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