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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

加入时间:2024-10-28 09:19    访问量:297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10月25日,佛山发布9条新政,进一步优化佛山房地产市场发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支持“商转公”、取消限售等政策。对此,房地产从业人士普遍认为有利于活跃房地产市场。
  推动支持“商转公”
  通知中的九条措施,主要包括:
  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
  支持城中村改造与存量商品房销售相结合。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与安置,按照一次交易的方式,符合规定的降低税费。国有企业作为改造实施主体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的,作为项目成本不予考核。
  允许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对于因住宅用地公开交易时采取“限地价、竞自持”竞价规则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经政府同意并核算补缴相关费用后,可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上市流通。
  优化规划方案调整。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不改变原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按程序调整项目未开发部分的规划设计方案,优化户型、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居住环境品质。
  优化土地供应质量,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结合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区域人口变化,科学规划增量优质住宅用地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区为单位,供需平衡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统筹区域好地段、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优化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好房子”,满足多样化改善性需求。
  优化车位配建要求和销售政策。结合城市拥车水平和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分区域、分地段对新建商品房项目分级分类,优化细化不同类型项目车位配建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推进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安居。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规范房产经纪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厉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的行为。
  助力市民置业意愿提升
  对此,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中介协会轮值执行会长、明大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峰表示,在“金九银十”传统旺季,叠加政策利好和各种品质新房,有望成为支撑未来增长行情的重要力量。随着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发力,顺德楼市的活跃度稳步提升,助力购房者置业意愿提升和市场信心好转。他也指出,政策出台之后真正显现作用需要一个过程。
  “希望有更加明确的指导细则,近期买房的市民明显增多,尤其是看新房的人比较多,而对于多套房产的住户,新政出台之后也是一个出手的较好机会。”大良某房产机构经纪人黄小姐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各种利好房地产政策,作用比较明显。
  在大良东区一个楼盘售楼部,前来看房的市民梁博告诉记者,也是刚刚看到房产新政,初步了解感觉还是非常给力。新政中提到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自己符合这个条件,充分利用惠民政策,购买时户型上可能会考虑选更大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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