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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支持鼓励民企依法参与经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加入时间:2024-12-25 11:36    访问量:36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日前,顺德区应急管理局发出通知,今年全区10镇街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合计36家,零售点资格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
  据悉,顺德区根据总人口数量,结合燃放政策和各镇(街道)的实际,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尽可能减小风险、简化审批、易于监管,全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均为临时建筑物(产品储存仓或拼接式板房),规划期内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控制在36家以内,支持鼓励民企依法参与经营。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流程为:自通知公布之日起,零售点资格公开竞价。由属地镇(街道)委托属地国资等其他实施主体依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竞价确定零售点资格,具体实施方式、时间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并对外发布。同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一旦竞价成功,将不再参与全区其他布点竞价(若违反该竞价原则,则取消竞价资格)。
  提交申请。在完成并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店符合相关验收标准,落实《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规范化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报属地镇(街道)应急办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后,竞得人向区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受理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办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该布点规划取消。
  资料审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进入现场核查程序。
  现场核查。区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报单位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符合安全要求的进入发证程序。本次许可有效期不超过1年(有效期内许可经营时间根据区人民政府通告的限定燃放时间),期满后根据实际再另行规划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为了便利广大市民参与竞价,在12月26日—27日安排了“烟花爆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地点为顺德区北滘镇设计城社区工业大道32号智点汇创意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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