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
共享工程资源   2018-08-31 17:55    3186

关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

2013-11-29来源:中国文化报

时 宇

现今世界随着全球化进程,文化变迁的深度、广度、速度和烈度都超过了以往的历史,剧烈的变迁容易引起文化失调,进而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困扰,产生文化震动和文化休克。文化震动是由于现代社会的骤然巨大变化对人们心理的强烈影响,这种影响甚至能够使人们在前所未有的社会压力面前张皇失措,无所适从,产生心理上的震颤,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把这种由于内在的文化积累或外在的文化移入引起的急剧的变迁对人的心理的影响叫做文化震动。

而文化“休克”则是由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甚至不同地区、不同社群有着多样的文化结构和文化内容,各特殊的文化模式受到各国、各民族、各地区、各阶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气候、地理条件、资源、人口以及社会环境等影响而造成的种种不同就构成了文化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导致文化的震动,从而“休克”就很自然地出现了。

居住在东北地区大、小兴安岭原始密林中的鄂伦春族以前是一个主要依靠狩猎,辅以采集、捕鱼为生的民族。1996年1月23日鄂伦春族的主要聚居地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发出布告,包括鄂伦春猎民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严禁猎捕、出售、收购、携带野生动物。鄂伦春族千百年来狩猎的历史从此结束。

这样突然的巨变,留给我们许多思考:狍皮衣和“仙人柱”(一种用20至30根木杆搭成的圆锥形帐篷)还需要吗?

这样的现象,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不是特例,民族文化生态环境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转型以及经济全球化而急剧改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使民族民间文化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一些民族民间文化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一批传统技艺濒临灭绝。

社会文化变迁的巨大冲击,让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有了措手不及之感,只有在社会文化变迁的大环境下来系统思索文化遗产保护议题,才能确认目前的民族文化保护的地位和作用。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章程》的第一章是用物质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遗产的,这对世界文化领域人们的认知有着很深的影响。直到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才提出了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的建议,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宣布,中国昆曲、印度梵剧等19项为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的代表作。2002年9月16日至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了以“无形文化遗产——文化多样性的体现”为主题的文化部长圆桌会议,会议通过了《伊斯坦布尔宣言》,呼吁在全球化形势下,共同保护和发展无形文化遗产,促进文明的多样化进程。

从这个简单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明显看到,进入21世纪以来整个世界对于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步伐明显加快,这表现在广度、深度和程度诸方面。

实际上,文化遗产不是单单指物质文化遗存,随着知识的发展,人们更多地关注能反映过去或现在复杂社会面貌的社会组织、宗教信仰、生产技能、仪式等等。将“古物”置于其存在的环境中,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相联系,这样才能更好地研究和了解他们,对研究对象有比较完整的认识。

综上所述,文化遗产应该是可供鉴赏、研究、发展、宣扬而具有历史及艺术价值的古物;古建筑物、传统聚落、古市街,考古遗址及其他历史文化遗迹;民族及地方特有之艺术;与人民生活有关食、衣、住、行、敬祖、信仰、年节、游乐及其他风俗、习惯及相关文物。

其实所有的物质文化遗产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依托,民间工艺的造型与技术、民间表演艺术的技艺传承,都与人们的生活价值观、语言的演变、社会习俗流变、民间信仰与宗教活动、商业活动、甚至政治力量有密切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族群文化个性的具体呈现,往往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流转、消失或又演变后再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旦消亡了就很难重现,而它对于一个族群的凝聚力甚至生存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而,它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也成为博物馆保护、宣传的对象。

回到社会文化变迁的理论框架之下,我们就会豁然开朗:文化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普遍存在,是人类历史以来形成的,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具有“过去意义”的各类遗产让我们想起那句千万次被重复的句子:“让历史告诉未来。”




Copyright @ 1997-2024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顺德支中心 维护
邮编:528300 电子邮箱:sdtsg@1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