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举办《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学习贯彻培训班
共享工程资源   2019-08-07 09:16    3660

来源:国家数字文化网

开班仪式现场

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李全虎就《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作下一步的工作部署

日前,由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陕西省图书馆承办的陕西省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暨公共数字文化创新服务培训班在西安举办。来自全省各地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局长、科长、文化(群艺)馆馆长、公共图书馆馆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所在地各县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及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等11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从包括数字文化建设在内的多个方面为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汇聚思路及经验,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万行明主任讲解“地方立法与事业保障”

刘刚处长讲解“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

李国新主任讲解“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许建业副馆长讲解“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创新”

在7月24日上午举行的开班仪式上,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李全虎就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出《条例》的颁布是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决议的重要举措,是陕西省公共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学员认真听讲

开班仪式上,通报了当前陕西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各市报送省厅的任务建设进度,重点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域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旅游厕所建设进度等五方面对各市任务完成情况及排名进行了介绍。各市、县要以2020年为节点,认真梳理当前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对照改革任务要求,实事求是地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陕西省图书馆发展研究部主任万行明以《地方立法与事业保障》为题,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本次培训班邀请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信息技术处处长刘刚、南京图书馆副馆长许建业等业内专家前来授课,就公共文化目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等内容与广大文化工作者交流。

据悉,培训班上,陕西部分地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公共文化单位还将就《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服务效能提升和繁荣群众文艺创作进行交流发言,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将做点评及总结发言。

2019年3月29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陕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陕西省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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