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涉及企业6.8万户退费2.8亿元
加入时间:2020-03-06 14:14 访问量:1325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文静 通讯员潘俊旸报道: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即可收到退回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近日,顺德区社保局、顺德区税务局加快落实省有关减免政策,以部分中小企业作为试点,对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单位缴纳部分陆续进行退费,涉及企业6.8万户,退费达2.8亿元。预计该政策将惠及顺德参保企业约10万家,将减免企业社保费24.8亿元。
佛山以卓模具设备有限公司于3月2日率先收到2月份的社保退费,公司财务总监黄先生对前来走访的顺德区社保局、顺德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该项政策对企业而言是及时雨,“感谢国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条件和保障,我也为你们两个部门快速、高效的行动点赞!”
近期,广东省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2月份起实行减免社保费措施。据统计,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顺德参保企业约10万家,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24.8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减免约23.18亿元,大型企业减免约1.15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免约0.4亿元。
为加快落实减免政策,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顺德区社保局、顺德区税务局马上行动,于3月2日启动退费工作,以部分中小企业作为试点,对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单位缴纳部分陆续进行了退费。经初步统计,顺德区2月已缴费且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有6.8万户,退费金额达2.8亿元。不过由于涉及企业较多,各企业还需耐心等待,密切留意顺德区社保局、区税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企业和职工仍需要缴纳社保费。按规定,社保费减免的是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企业每月仍有应缴纳的社保费,主要为以下三个部分: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须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代扣代缴费;2.大型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3.我市为五险合一征收模式,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仍需缴纳。
延伸阅读
Q: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有哪些措施?
A:01“免”
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02“减”
1.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2.2020年2月至6月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03“延”
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04“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05“保”
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
佛山以卓模具设备有限公司于3月2日率先收到2月份的社保退费,公司财务总监黄先生对前来走访的顺德区社保局、顺德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该项政策对企业而言是及时雨,“感谢国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条件和保障,我也为你们两个部门快速、高效的行动点赞!”
近期,广东省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2月份起实行减免社保费措施。据统计,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顺德参保企业约10万家,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24.8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减免约23.18亿元,大型企业减免约1.15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免约0.4亿元。
为加快落实减免政策,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顺德区社保局、顺德区税务局马上行动,于3月2日启动退费工作,以部分中小企业作为试点,对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单位缴纳部分陆续进行了退费。经初步统计,顺德区2月已缴费且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有6.8万户,退费金额达2.8亿元。不过由于涉及企业较多,各企业还需耐心等待,密切留意顺德区社保局、区税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
记者了解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企业和职工仍需要缴纳社保费。按规定,社保费减免的是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企业每月仍有应缴纳的社保费,主要为以下三个部分: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须由企业在个人工资代扣代缴费;2.大型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3.我市为五险合一征收模式,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仍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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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有哪些措施?
A:01“免”
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02“减”
1.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2.2020年2月至6月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03“延”
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04“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05“保”
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