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检察蓝” 照亮战“疫”最前线
加入时间:2020-07-01 14:19 访问量:1964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自打响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顺德区检察院党员干警积极响应疫情防控的相关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以赴投入战“疫”,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积极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保驾护航。顺检人把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岗位上,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检察蓝”的身影,“党旗红”和“检察蓝”在战“疫”中交相辉映,照亮战“疫”前线。
成立党群先锋队
出动1632人次投身基层防疫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彪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全体党员干警发出倡议。大年初三,全体党员干警取消春节休假,以最强的责任担当,投入战“疫”。
结合顺德区组建联合检疫点党群先锋队的要求,区检察院党组迅速制定《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参与镇街防疫工作方案》,抽调93名党员干警成立党群先锋队,全力支持基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若有需,召必回,作为一名党员,我申请参加党群先锋队到一线支援疫情防控”……一时间,全院党员干警闻令而动,纷纷主动请缨。
2月上旬以来,区检察院每批抽调30名党员干警赴大良、北滘、杏坛支援企业疫情防控和指导复工复产工作,抽调40名党员干警深入北滘镇各村居(社区),支援开展“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抽调20名党员干警到联合检疫点开展检查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动全院党员干警加入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防疫期间,检务保障部党支部组织委员岑翠雯肩负着全院防疫物资采购、公共区域消毒等工作。当她接到党组织动员后,又第一时间报名参加党群先锋队,前往龙江高速公路口联合检疫点支援。在现场,她仔细测量司乘人员体温、询问接触史,检查车辆后箱是否带人或野生动物等,严格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就这样,她连续奋战了17个昼夜,即便是暴风雨来袭,亦或是凌晨时分的刺骨寒风,她也毫不退缩,始终坚持与战友们守好顺德西大门,以实际行动诠释舍小家、为大家的党员先锋模范本色。据统计,战“疫”期间,顺德检察院党群先锋队累计出动1632人次投身基层防疫一线。
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
守护好战“疫”法律底线
在紧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顺德检察院坚持“快、准、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营造有利司法环境。该院迅速制定《关于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的工作方案》,成立打击涉疫情犯罪专业办案组,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辖区涉疫情刑事案件,及时引导侦查取证。
2020年1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坚酒后乘坐公交车,其间未按规定戴口罩。陈某坚不听公交车司机劝告并用手掐其脖子,还先后两次强行拔掉公交车钥匙扔在车内。面对随后赶到的民警,陈某坚拒不配合且谩骂击打民警,后被制服带回派出所。2月4日,顺德检察院对陈某坚作出快速批准逮捕决定;2月19日,借助视频远程审判系统,检察官以妨害公务罪对陈某坚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佛山市首例涉疫案件。最终,顺德法院判处陈某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月14日,顺德检察院检察长徐彪带领办案组提前对一起利用疫情谎卖口罩诈骗案介入侦查,通过阅卷、听取汇报,并远程指引公安机关突审犯罪嫌疑人李某艺,就该案取证程序、关键证据固定、涉案法律关系的厘清、主观故意的认定等方面向区公安局提出具体指导意见。2月17日,依法对李某艺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这是疫情发生以来,佛山市金额最大的涉疫情诈骗案,区检察院经审查起诉3天后就办结此案。
自疫情发生以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市监局的沟通,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报告、提前介入、快侦快捕快诉快判联动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疫情期间,共办理批准逮捕案92件21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09件280人;顺德区涉疫案件8件,其中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8件,逮捕1件,起诉2件。
开展信息化办公
强化日常办案安全
防疫期间,顺德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疫情期间加强网约车防疫措施监督管理、防范人员聚集、加强外来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平等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等问题,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改善工作建议。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发挥线上线下未成年人检察帮教、关爱机制作用,积极通过电话、网络视频开展对20名在办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及防疫宣传工作,走访因案致困未成年被害人家庭,了解其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情况并送上生活及防控物资,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和困难未成年人在特殊时期同样感受到司法帮助和关爱。2月10日,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向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远在贵州省的涉罪未成年人李某宣告不起诉,及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视频过程中,守在一旁的李某的父亲激动地流下眼泪,感谢检察官为他们切身考虑,没有因为疫情耽误孩子重获自由。
为防止疫情传播,疫情期间,顺德检察院控申部门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党员干警及时利用“两微一端”发布公告,借助电话、微信、QQ、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引导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反映诉求,同时落实好“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针对疫情期间诉讼工作实际,为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顺德检察院控申和案管等部门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并对前来办理业务人员作出防护工作指引。
为强化日常办案安全,顺德检察院驻监所党员干警加强监督防控,与区看守所共同协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在押人员提审和告知、文书送达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各项具体业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衔接机制,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维护正常监管秩序。
成立党群先锋队
出动1632人次投身基层防疫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彪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全体党员干警发出倡议。大年初三,全体党员干警取消春节休假,以最强的责任担当,投入战“疫”。
结合顺德区组建联合检疫点党群先锋队的要求,区检察院党组迅速制定《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参与镇街防疫工作方案》,抽调93名党员干警成立党群先锋队,全力支持基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若有需,召必回,作为一名党员,我申请参加党群先锋队到一线支援疫情防控”……一时间,全院党员干警闻令而动,纷纷主动请缨。
2月上旬以来,区检察院每批抽调30名党员干警赴大良、北滘、杏坛支援企业疫情防控和指导复工复产工作,抽调40名党员干警深入北滘镇各村居(社区),支援开展“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抽调20名党员干警到联合检疫点开展检查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动全院党员干警加入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防疫期间,检务保障部党支部组织委员岑翠雯肩负着全院防疫物资采购、公共区域消毒等工作。当她接到党组织动员后,又第一时间报名参加党群先锋队,前往龙江高速公路口联合检疫点支援。在现场,她仔细测量司乘人员体温、询问接触史,检查车辆后箱是否带人或野生动物等,严格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测。就这样,她连续奋战了17个昼夜,即便是暴风雨来袭,亦或是凌晨时分的刺骨寒风,她也毫不退缩,始终坚持与战友们守好顺德西大门,以实际行动诠释舍小家、为大家的党员先锋模范本色。据统计,战“疫”期间,顺德检察院党群先锋队累计出动1632人次投身基层防疫一线。
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
守护好战“疫”法律底线
在紧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顺德检察院坚持“快、准、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营造有利司法环境。该院迅速制定《关于开展代号为“春雷行动”的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的工作方案》,成立打击涉疫情犯罪专业办案组,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辖区涉疫情刑事案件,及时引导侦查取证。
2020年1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坚酒后乘坐公交车,其间未按规定戴口罩。陈某坚不听公交车司机劝告并用手掐其脖子,还先后两次强行拔掉公交车钥匙扔在车内。面对随后赶到的民警,陈某坚拒不配合且谩骂击打民警,后被制服带回派出所。2月4日,顺德检察院对陈某坚作出快速批准逮捕决定;2月19日,借助视频远程审判系统,检察官以妨害公务罪对陈某坚依法提起公诉,这也是佛山市首例涉疫案件。最终,顺德法院判处陈某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月14日,顺德检察院检察长徐彪带领办案组提前对一起利用疫情谎卖口罩诈骗案介入侦查,通过阅卷、听取汇报,并远程指引公安机关突审犯罪嫌疑人李某艺,就该案取证程序、关键证据固定、涉案法律关系的厘清、主观故意的认定等方面向区公安局提出具体指导意见。2月17日,依法对李某艺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这是疫情发生以来,佛山市金额最大的涉疫情诈骗案,区检察院经审查起诉3天后就办结此案。
自疫情发生以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市监局的沟通,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报告、提前介入、快侦快捕快诉快判联动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疫情期间,共办理批准逮捕案92件21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09件280人;顺德区涉疫案件8件,其中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8件,逮捕1件,起诉2件。
开展信息化办公
强化日常办案安全
防疫期间,顺德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疫情期间加强网约车防疫措施监督管理、防范人员聚集、加强外来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平等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等问题,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改善工作建议。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发挥线上线下未成年人检察帮教、关爱机制作用,积极通过电话、网络视频开展对20名在办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及防疫宣传工作,走访因案致困未成年被害人家庭,了解其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情况并送上生活及防控物资,确保涉罪未成年人和困难未成年人在特殊时期同样感受到司法帮助和关爱。2月10日,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向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远在贵州省的涉罪未成年人李某宣告不起诉,及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视频过程中,守在一旁的李某的父亲激动地流下眼泪,感谢检察官为他们切身考虑,没有因为疫情耽误孩子重获自由。
为防止疫情传播,疫情期间,顺德检察院控申部门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党员干警及时利用“两微一端”发布公告,借助电话、微信、QQ、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引导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反映诉求,同时落实好“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针对疫情期间诉讼工作实际,为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顺德检察院控申和案管等部门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并对前来办理业务人员作出防护工作指引。
为强化日常办案安全,顺德检察院驻监所党员干警加强监督防控,与区看守所共同协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在押人员提审和告知、文书送达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各项具体业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衔接机制,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维护正常监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