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加入时间:2021-08-07 09:44    访问量:2925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8月4日,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发布《致顺德区商场超市、餐饮业经营单位的警示信》。该局提醒商超、餐饮经营单位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务必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据悉,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顺德在前阶段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有效控制了因广东省局部地区疫情对我区的传播风险,取得了全区性疫情防控成果。但在近期,有关市场经营主体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商场超市、餐饮等人员聚集性经营场所未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未按防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门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甚至放任顾客不经查验进入其经营场所,造成较大的疫情防控隐患。
        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进一步巩固顺德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向有关商场超市及餐饮经营单位作出警示。
        警示内容包括商超、餐饮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务必严格落实好顾客进门测温、验(亮)码、戴口罩、场所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对无戴口罩、发热(体温≥37.3℃)、无亮码(扫码)的顾客应禁止入内;要做好人流管控,避免自身经营场所人员过度聚集,切实在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配套做好入场顾客(消费者)的疫情防控、个人安全防护的警示、引导和服务工作;每天做好自身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体温、接触史等)等。如未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要求执行有关防控措施,违反有关防疫法律法规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