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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着力打造南北两大金融集聚区,真金白银支持优质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落户发展 最高给予3000万元补贴
加入时间:2023-01-05 09:04 访问量:1961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1月4日,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官网信息显示,《顺德区推动金融业集聚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将探索金融、科技、产业融合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和产业加快升级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路径。
《办法》显示,顺德将重点打造“金凤凰产融集聚区”和“佛山新城金融集聚区”南北两个金融集聚区,支持金融机构到两个重点区域集聚发展,从六方面对优质金融机构和金融高端人才开展重点扶持。
其中,包括落户补贴、金融机构新增贡献补贴、高端金融人才收入补贴,以及对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存款结构优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机构给予奖励。此外,支持重点镇街创建移动支付示范镇街,大力支持对本地金融业发展有重大促进意义的项目。
依托2017年出台的《顺德区金融服务业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业的政策引导和招商引资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515”战略任务,以及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工作部署。
为吸引金融机构落户,顺德对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2%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贴;对金融机构区域总部(仅含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500万元。
同时,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纳入扶持范围,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300万元。这里所指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机构。
顺德还对金融机构新增贡献进行补贴。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在设立或迁入后连续三年,每年按当年对比上年增加的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10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000万元。
此外,《办法》扩大高端金融人才收入补贴适用范围,对金融机构的金融人才转入顺德纳税、具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法人机构或金融机构区域总部给予高端金融人才补贴,名额从3人提高至5人。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相应调整了补贴的方式,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控股平台落户补贴,按累计业务余额分阶段给予补贴,享受扶持的机构或公司承诺不得将注册地址变更迁出顺德区的年限由原来的5年提高至10年。
相信随着《办法》深入实施,金凤凰产融集聚区和佛山新城金融集聚区将吸引更多的优质金融机构和金融高端人才落地,推动现代金融为核心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