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蝴蝶兰”商标险被抢注 顺德历时412天成功拦截
加入时间:2023-03-30 08:50 访问量:1860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关于第55565618号<第44类>“陈村蝴蝶兰”抢注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意味着,顺德成功拦截“陈村蝴蝶兰”抢注商标。
“花卉之乡”陈村,以“蝴蝶兰”花卉品种最为知名。2020年,“陈村蝴蝶兰”被登记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开展抢注监测预警过程中,顺德区发现重点保护农产品“陈村蝴蝶兰”存在疑似被抢注风险。经查询,该疑似抢注商标于2021年4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第44类<园艺、植物养护、花卉摆放等>“陈村蝴蝶兰”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21年11月6日进行初步审定。
发现“陈村蝴蝶兰”存在疑似被抢注风险后,在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区商标协会及时向陈村镇出具了《商标抢注监测预警通知书》并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接沟通,讨论异议申请事实和理由。
由于陈村蝴蝶兰是顺德区重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及质量特点产生误认,损害陈村蝴蝶兰在市场上的相关品质和产品声誉。
为此,区商标协会联合陈村镇有关单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决定》。从2022年1月29日递交纸质版异议申请,到2023年3月17日收到异议决定书,截击过程历时412天。
《决定》指出,顺德区陈村镇一直以来着力打造花卉品牌,其中以“陈村蝴蝶兰”最为突出,“陈村蝴蝶兰”曾获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该标志经长期使用和宣传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被异议商标与“陈村蝴蝶兰”文字构成完全相同,如予核准被异议商标使用在其指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真实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55565618号“陈村蝴蝶兰”商标不予注册。
此次对抢注商标的成功异议,对陈村花卉产业将起到积极作用。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陈村蝴蝶兰”的异议成功是顺德区重视区域特色农产品的体现,不仅保护了陈村蝴蝶兰这一区域特色农产品,还有利于提升相关生产者对于区域商标品牌的保护意识,为顺德区培育、挖掘、发展特色区域商标品牌增添信心。
一直以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区商标协会每月定期开展公共资源抢注预警监测工作,并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公共资源商标抢注应对及注册保护工作。2022年以来,通过商标异议申请、无效宣告、撤三申请、商标转让等不同方式途径,顺德已成功截击诸如“均安鱼生”“伦教”“德顺”“陈村花卉世界”等抢注商标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