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走进江义初级中学
加入时间:2024-05-15 11:14 访问量:697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13日,勒流街道2024年中小学“幸福德育·行走的课堂”——民法典宣传暨“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走进江义初级中学,为800名初中学子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由勒流普法办公室、勒流司法所、勒流团工委和勒流教育办联合主办,旨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
活动上,学生们为众人带来一场寓意深刻的法治情景剧《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该情景剧讲述了两名学生在学校被校园“小头目”伙同跟班欺负,并遭其持棍棒殴打致伤的故事,让在场学生深刻地感受到校园欺凌事件的恶劣性和违法性质。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场“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正式开庭。此次模拟法庭以学生为主体,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等角色均由学校八年级的10位学生出演。模拟法庭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程序严谨,一切井然有序。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高度还原真实庭审,让学生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模拟法庭结束后,来自顺德区人民法院勒流法庭的法官何铭娴对学生们的出色表演给予肯定,并向学生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效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人格权”“侵权责任”展开了详细的法律讲解,引导学生做法治校园的护航者,在遭遇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还进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学生们个个踊跃举手参与,在寓教于乐中增长法律知识,筑牢法治信仰。
勒流司法所所长萧泽开表示,本次模拟法庭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同时警醒同学们,未成年人的年龄不是犯罪的“保护伞”,在严重刑事犯罪领域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理所当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让步。
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教育助理、教研室主任胡静充分肯定了本次体验式普法活动的教育效果,呼吁学生们要深刻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后果,希望学生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一个知法守法、心怀正义、仁爱宽厚的人,让法治精神根植于心、外化于行,书写自己的幸福人生。
下阶段,勒流将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培育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思维,提高青少年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充分激发中小学生对法律的兴趣和热爱,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