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检查“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治成果
加入时间:2024-05-27 16:32 访问量:1048 信息来源: 珠江商报
记者5月24日获悉,顺德区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近期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检查“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使用“生鲜灯”等设备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行为,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防止“生鲜灯”问题反弹回潮。
“生鲜灯”一般是菜市场、生鲜超市或者是大型超市常用的营销手段之一,使用“生鲜灯”能够让猪肉等生鲜食品看起来更加“新鲜红润”,以前部分超市、农贸市场会使用“生鲜灯”来让食品“卖相更好”,但这种行为影响了消费者对食物真实情况的判断。
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生鲜灯”等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的照明等设备被禁止使用,水果、蔬菜、水产、肉类等各类生鲜食品必须去“美颜”,亮“真容”。
“生鲜灯”还用不用?顺德开展专项检查“一探究竟”。此次行动,顺德各镇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重点检查了肉类、熟食、蔬菜、水果等销售区域的照明设施。执法人员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全面排查经营户是否存在使用“生鲜灯”的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乐从镇3家销售禽肉的档口、北滘镇5家销售猪肉的档口在案板上悬挂了可使禽肉、猪肉提色增亮的照明灯具,关闭灯具后,肉品色彩明显淡化,已明显改变了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误导了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对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涉事的8家档口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检查“回头看”行动,确保辖区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环境符合规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