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时间:2021-05-08 14:55 访问量:5706 信息来源:
责任者:赵冬梅著
索书号:D691.2/54
这本书还有个副题:“帝制时期人与制度的互动”。首先,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一个国家里,到底活生生的“人”重要,还是冷冰冰的“制度”重要?其实,这个问题困扰我好久了。
毫无疑问,制度是由人制定的,但反过来又受到制度的约束。人在制定制度的时候,除了自己的主观意愿,也受到现实形势的影响。一个好的制度,在顺应形势的同时,也要赋予它法理道德。
除了人为的影响,制度还有它自身的惯性。这种惯性时好时坏,因此,在对一项已有的制度进行承袭变革时,需要制定者具有敏锐的见识和非凡的智慧来分辨。当然,更需要制定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可惜的是,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很多时候并非“蠢”,而是“坏”,明明知道此项制度的制定是逆势而行的,但是,出于自身的私心,却义无反顾的执行。比如,朱元璋的废丞相,朱元璋在废丞相时,肯定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但是,在权力欲望的驱驰下,还是坚定地开了一把历史倒车。
或许,有人会说,朱元璋把“丞相”废掉了,但整个明朝,权臣一抓一大把,最后,内阁首辅也成了实质上的宰相,因此,有没有宰相这个职位,似乎也无关紧要。以前我觉得这样的观点无可厚非。但是,慢慢地,我逐渐认同了钱穆的观点,即任何制度背后,又有一套法理在。有丞相这个职位,哪怕担任丞相的人不称职,但是“丞相”制度背后的法理依然存在。只要法理在,哪怕君主再怎么专权,但还是无形中会受到约束。这就像一个有宪法不遵守的国家,比一个完全没宪法的国家更“现代”的原因。
可见,制度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制度背后的法理所在。当然,对法理的尊重,背后涉及到一个国家和社会契约意识的强弱。
回到传统中国,在一个显而易见的人情社会里,人与人的契约意识不可能有多强。在《法度与人心》里,作者赵红梅举了一个例子,“滕子京谪守巴陵郡”的故事,来说明哪怕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的代表范仲淹这样的人物,在面对一项不合理的制度时,并未想着如何进行真正有效的“制度建设”,而是依然取代规则,无视制度,将所谓的“人心道德”置于制度之上,结果不但是“好心无好报”,而且自己也备受委屈。这样的情形,其实在中国社会里反而是常态。这也充分说明了中国人向来对制度不重视,对法理不尊重。
所以,一项好的制度,不仅需要优秀的人制定出来,更需要一颗赤诚之人心维护它。一个制度,再怎么美好,如果没有足以匹配的人心去维护它,只不过一纸空文而已。一个社会的人,德行再怎么美好,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迟早会滑向人性丑恶的漩涡当中。当我们怀着敬畏之心对待制度时,制度反过来又会教化、提升和滋养我们的人心。我想,这就是作者为什么作者为什么要在封面上加“帝制时期人与制度的互动”这样一个副题的原因吧。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把钱穆的那本《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又翻了一遍,钱穆的这本小册子内容,其实是他的几次演讲稿,主要讲的是中国古代“汉唐宋明清”的制度本身,当然,由于这本书的成书背景等原因,钱穆此书中是饱含强烈“春秋笔法”的。有明显扬“汉唐”抑“明清”的倾向,这与赵冬梅《法度与人心》的识见是暗合的。
不同的是,赵冬梅毕竟是宋史研究者,她之前就著有一本备受赞誉的《大宋之变》。所以,在《法度与人心》里,赵冬梅引述的大多示例也来自宋史,书中关于宋史部分的内容,窃以为也是写的最好的。所以,在论及宋史的制度时,赵冬梅主要以正面评价为主,尤其是王安石改革之前的宋朝制度。反观钱穆,他对宋史的描述,一开始就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专从制度上来看,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当然,现在看来,钱穆的观点可以说太过于偏颇了,但是,我们如果了解钱穆当时浓厚的“民族情怀”时,自然也就理解了它对宋朝为何如此轻视的原因了。
最后,引用《法度与人心》前言中的一句话,结束本文:“未来会怎样,并不取决于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取决于我们对过去所发生的一切的理解和认知”。
作者:垄中菜籽(来自豆瓣)